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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会计监管理念 助力打造诚信社会
时间:2025-01-26 15: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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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财会监督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内在要求, 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是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会计诚信体系的重要手段。加强财会监督,严厉打击、严惩重罚财务造假失信行为,既可以发挥震慑作用,督促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恪守诚信原则,也能够引导会计领域相关主体崇尚诚信文化增强诚信自觉,逐步实现从“要我诚信”到“我要诚信”的重大转变。

一、将诚信建设融入全县财会监督制度体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强调诚信建设在健全财会监督体系方面的作用,要求“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健全行业诚信档案,把诚信建设要求贯穿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各环节”“强化行业日常监管和信用管理,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为贯彻落实上级要求,2024年3月制定我县《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财会监督体系的意见》(冠财发〔2024〕1号),同时,印发《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在强调法律法规制度约束的财会监管模式下,同步注重发挥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约束和引导效力,将坚持诚信与守法奉公融合推进,夯实了全县财会监督诚信建设的法治基础。

二、持续加大会计诚信建设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将诚信执业纳入行业中介机构监管内容。聚焦代理记账机构专项整治行动,针对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条件,特别是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的代账机构践行承诺情况、执业质量以及服务合同履约情况等方面开展全面细致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确保整改效果,进而推动行业的规范化、诚信化建设。二是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诚信监管。借力聊城市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重点工作,落实《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对县域内行业协会商会财务、会计等政策执行情况开展监督,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健全行业诚信档案,把诚信建设要求贯穿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各环节。三是加大信用等级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的引领作用。在2024年会计信息检查中,明确将检查结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记录,并以单位信用等级为基础,通过全省“双随机”监督检查系统,按信用等级差别区别对待,对信用等级差的检查对象加大抽取比率,正向引导单位规范业务诚信建设,提升单位信用等级。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及是否存在其他业务造假行为严查细别,发现问题严肃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并降低单位信用等级,持续释放“严监管”信号,有效增强全县各单位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

三、不断夯实财会监督基础。一是强化财会人员队伍建设。新会计法的出台明确了会计信用监管和诚信建设的主要方向,财政局将会计人员群体作为职业信用建设的重点,通过会计继续教育和开展各种形式的面对面培训,教育引导会计从业人员守信敬业,形成正确的价值追求和行为规范,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2024年组织1743名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网络学习,450余名财务人员参加面对面业务培训。二是强化信用风险等级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的结果运用。在双随机检查中,按照信用风险等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情况与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财政检查客观、公正、透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被检查单位逐项整改,重大问题采取降低信用等级、扣减单位绩效评价得分、通报行业主管部门等联合惩戒处理,树立财会领域的诚信理念,以诚立身,以信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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