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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文稿解读:《聊城市市级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11371500004431908G/2023-40625877
2023-06-06 18:14:07
聊城市财政局

文稿解读:《聊城市市级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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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聊城市市级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助推教育事业发展,聊城市财政设立市级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建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学前教育建设等。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聊城市市级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一、起草依据

主要依据《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教育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19〕21号)等制定。

、起草过程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教科文科会同市教体局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确保《办法》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进行了评估论证,听取了专家建议,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和竞争影响评估,不存在违反相关标准的情况,合法合规。

、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三十二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总则。明确了教育发展资金的来源、依据、资金管理使用原则以及有关部门职责等。

2.预算编制。该部分主要对教育发展资金的预算编制原则、编制方式和编制过程进行了明确,比如要求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提出年度预算安排建议等。并确定了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按照加强专项资金整合的要求,将所有教育类专项资金全部纳入教育发展资金统一管理。

3.预算执行。该部分主要提出了预算执行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同时确定了资金分配方式,对市教体局和市财政局在预算执行中的职责进一步进行了明确,以确保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合法、合规、高效。

4.管理和监督。该部分主要明确了市财政局、市教体局、项目单位以及各县(市、区)在资金绩效管理过程中的职责,同时对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各方面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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