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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财政局刘东昌局长解读《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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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5 11:35:41
市财政局

聊城市财政局刘东昌局长解读《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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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6月5日,市财政局刘东昌局局长就《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进行解读。

        问: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出台背景是什么?

        刘东昌: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对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出了新目标、新要求。《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正是按照这一目标要求,针对我市市级预算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的,以明确权责、创新机制、提升绩效为重点,拿出了很多既利当前又管长远的基础性、关键性举措。

        问:深化市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主要内容是什么?

        刘东昌:具体包括十八条措施,归纳起来有五方面内容。

       (一)明晰权责,深化“放管服”改革。总的来讲,可总结为“两放权”,把资金分配权交给部门,把项目确定权交给基层,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权责设置,这是本次预算管理改革的核心。一是厘清部门权责。市财政部门主要根据财力可能和政策导向,负责事前预算编审和支出政策审核、事后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不参与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等具体中间事务;业务主管部门全面负责本部门预算编制和具体执行,研究提出资金分配意见、印发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立项和验收等,对资金的支出进度、使用绩效以及安全性、规范性负责。通过厘清预算管理权责,有利于各部门聚焦主责主业,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促进财政预算与事业发展更好融合。二是增强县、区资金使用自主权。改变层层申报、审批项目的做法,凡由县(市、区)实施更为便捷有效的资金,原则上都采取因素法或竞争性分配方式切块下达,严格控制市级项目法分配资金的规模,赋予基层更充分的决策权和自主权,改变以往项目审批链条长、环节多的状况,减少资金沉淀,提高管理效率。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更好的服务聊城经济社会发展。

      (二)构建现代预算编审体系。深入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做实预算项目库,市业务主管部门应提前做好基础性工作,将确定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未入库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彻底打破“基数+增长”的编制方式,以细化预算和项目库建设为基础,对财政专项资金全面实行零基预算管理。推进预算标准化建设,合理确定公用经费、通用项目、资产配置、民生保障等定额标准,使之与财力状况相匹配。

       (三)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整合。着力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到期政策清理退出机制,具有阶段性目标的专项资金执行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试点类项目不超过3年。推进上级和市级资金统筹使用,形成资金合力。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将专项资金由目前的103项整合至36项,更好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四)不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市级预算单位资金支付方式逐步改为授权支付,积极推进支付电子化改革,取消市财政部门用款计划审批。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结转两年以上的专项资金,尚未分配到部门的,应交回上级财政统筹使用;已分配到部门的,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取消政府采购计划审核,执行省政府采购监管系统流程,做到“一次办好”。

      (五)健全预算监管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把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绩效评价结果达不到优良等次的,原则上按不低于10%的比例压缩预算规模。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以及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单位)的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强化审计和监督问责,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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