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东昌解读《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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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对医疗卫生领域的保障力度。根据市政府安排,市财政局牵头编制了《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发〔2019〕9号)。聊城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东昌针对该文件的起草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等进行解读,并表示严格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强对全市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进行规范指导。
1.问:文件起草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刘东昌: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67号)要求,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2019〕1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2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聊政发〔2019〕7号),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此《方案》。
2、问:文件起草过程是什么?
刘东昌:根据工作安排,由市财政局牵头制定此《方案》。在文件制定过程中,为确保《方案》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进行了多次专题研究,并与市卫健委进行沟通、征求意见,对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提升等内容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进行梳理分析、反复研究和修改完善。
3.问:文件起草主要内容是什么?
刘东昌:医疗卫生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市与县共同财政事权: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医疗救助、计划生育扶助保障、市级根据战略规划统一组织实施的卫生健康能力提升项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全市性或跨区域的重大传染病防控等)。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计划生育扶助保障,市级财政实行比例补助,具体按照聊政发〔2019〕7号文件规定执行;医疗救助、卫生健康能力提升项目、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工作任务量、绩效考核情况等因素确定。
市级财政事权:包括市属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市属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市属医疗保障能力建设、市级自主实施的卫生健康能力提升项目、市属困难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
县级财政事权:包括县属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县级自主实施的卫生健康能力提升项目、县属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和县属医疗保障能力建设。
4、问:各级如何落实支出责任?
刘东昌:《方案》要求,市级和县财政要按照确定的支出责任合理安排预算,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有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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