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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016年聊城市市级“三公”经费决算
11371500004431908G/2017-4396103
2017-08-22
市财政局

2016年聊城市市级“三公”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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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与要求,经聊城市财政局汇总,2016年聊城市市级决算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数为3932.3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505.90万元,主要是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47.0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82.12万元,主要是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压缩、取消部分出国团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68.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07.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61.8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82.16万元,主要是有效实施公车改革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压缩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316.3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41.62万元,主要是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了相关支出。
  注释与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据统计,2016年市本级因公出国(境)团组与累计人次分别为45个、7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据统计,2016年市本级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一般公共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及专业用车共计4辆,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73辆。
  3、公务接待费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据统计,2016年市本级公务接待批次与累计人次分别为2258批次、1796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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