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2023年12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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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44.6亿元,增长6.1%(与2021年同期相比增长6.2%),位列全省第五位。
从收入结构上看,税收收入累计完成154亿元,增长7.7%,位列全省第八位;税收比重为63%;非税收入累计完成90.6亿元,增长3.4%。从征收部门看,税务部门入地方库部分累计完成167.6亿元,下降2.5%;财政部门累计完成77亿元,增长31.2%。
税收收入中,国内增值税累计完成66.6亿元;企业所得税累计完成20.8亿元;个人所得税累计完成4.6亿元;城建税累计完成8.1亿元;房产税累计完成5.8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累计完成7.8亿元;资源税累计完成2.2亿元;环境保护税累计完成1.6亿元;土地增值税累计完成12.3元;耕地占用税累计完成1.8亿元;契税累计完成13.6亿元。非税收入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累计完成17.7亿元;罚没收入累计完成12.2亿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累计完成46.8亿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535.5亿元,其中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412.9亿元,民生支出占比达到77.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教育支出完成111.2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04.1亿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61.3亿元;卫生健康支出完成66.5亿元;农林水支出完成52.7亿元;城乡社区支出37.8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9.4亿元;节能环保支出8.8亿元,债务付息支出7.1亿元。
三、下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预计完成情况
根据当前经济运行形势,经调度县(市、区)财政部门,预计全市2024年1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5亿元,预计税收累计完成1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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