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聊城市市级“三公”经费决算
字号:
大 中 小2022年聊城市市级“三公”经费决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现行相关规定,经汇总,2022年聊城市市级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2684.1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99.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6.6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7.26万元,主要是受疫情影响,有关部门因公出国(境)方面的公务活动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90.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121.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8.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2.73万元,一是聊城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因高速通行里程增加,执法执勤用车编制增加,二是聊城市位山灌区管理服务中心因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达到使用年限进行集中报废更新;公务接待费87.3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94.55万元,主要是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从紧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开支标准,进一步压减了相关支出。
——注释与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据统计,2022年市本级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7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据统计,2022年市本级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71辆,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54辆。
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据统计,2022年市本级公务接待批次为690批,累计8144人次。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