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聊城市市本级“三公”经费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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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现行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聊城市市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公布如下:
2024年聊城市市本级部门使用财政拨款支出的“三公”经费为4472.2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支913.1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408.8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支68.37万元,一是为助推我市高质量对外开放,保障国际交流活动顺利开展,市政府、市外事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增加因公临时出访计划,二是市职业技术学院组织教师参加国家“工匠之师”创新团队境外培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75.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81.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3.4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支1110.36万元,主要是公检法系统以上级追加转移支付资金,按要求对已无法继续使用的到期或超期服役执法执勤车辆予以报废更新;
公务接待费188.2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65.62万元,主要是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从紧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开支标准,进一步压减了相关支出。
——注释与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24年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累计74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4年市本级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17辆,年末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79辆。
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2024年市本级公务接待批次为1386批,累计12067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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