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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聊城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11371500004431908G/2025-45603460
2025-01-31
聊城市财政局

聊城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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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聊城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聊城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查看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聊城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119号,邮编:252000,电话:0635-8681069,传真:0635-868107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聊城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2023年,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围绕行政审批年度重点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主动做好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再发力

2024年,市财政局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公开有关文件规定的同时,主动利用新形式、新手段、新平台助推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持之以恒向外公开。全年公开发布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信息720余条,实现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年度总访问62.99万余人次,其中独立用户22.34万余人,极大发挥了财政窗口作用,传达了财政声音,擦亮了财政品牌。二是创新丰富公开形式。2024积极参与全市统一组织的“政府开放月”活动,组织开展“守好钱袋子·护好幸福家”2025年度聊城市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针对财政、金融政策进行政策解读10次,涵盖图片解读、文稿解读等多种形式公开成效三是加强主流媒体政策解读。加强与中央专业媒体以及主流聊城等主流媒体的沟通对接,在电视、报纸、新媒体“三方发力”,用镜头语言、文字语言、图片语言等不同形式,积极宣传解读财政政策内容和成效,进一步扩大财政政策的知晓度。

(二)依申请公开稳推进

截至202412月31日,2024年聊城市财政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败诉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败诉0件)。2025本部门将继续做到程序合法、答复规范。拓宽联系沟通渠道,准确掌握申请人信息公开需求,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切实保障申请人权利,维护政府公信力。

(三)信息管理新提升

2024市财政局持续贯彻落实《市财政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工作制度》(聊财办〔202412号)和《聊城市财政局重大舆论事件舆情引导和处置工作制度》(聊财办〔202413号),动态调整了《聊城市财政2023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严格信息发布流程,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核机制,保证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同时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有序引导舆论,提高舆情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水平

(四)公开平台强筑基

2024年市财政局严格执行本级政府信息公开要点,持续做好网站优化升级工作强化构造新媒体公开平台。共维护更新政府采购、财政动态、会计信息等专栏7个。除网站外,通过“聊城财政”微信公众号“聊城财政”微博及厅内大屏幕等方式多渠道推进信息传播方便公众查询政策动态最新消息。充分利用线下公开渠道,对采用线下公开渠道的群众,做到“当面办理、跟进沟通、持续服务”。全年,“聊城市财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14条,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05条。

(五)监督保障显担当

2024年市财政局持续利用“1+N”联动工作机制,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完善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细则,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压实政府信息公开科室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嵌入业务处理、文件制发全流程,确保公开工作落实落地。强化人员配置,设置4名机关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全局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强化政务公开能力水平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2

0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财政信息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一是主动公开落实不到位,部分政策解读材料不能通过通俗易懂的表达方式来解读政策,部分政策解读方式较为单一,解读效果成效不佳。二是政务公开形式有待提升,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丰富。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形式。围绕政务公开,积极邀请企业、群众、政务新媒体代表沉浸式体验行政审批工作,座谈征求财政金融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现场解答,实时回应关切,满足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的个性化信息需求。

二是高标准落实主动公开要求。提升解读质效,丰富解读形式,尤其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结合群众语言习惯和信息获取方式进行图文、视频等方式解读,做到简洁明了、通俗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是严格落实市政府《2024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对照研究,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分工,落实到位。

三是依法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监督,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及信息公开。2024年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2件,办结率达100%,已公开30件,其中2件内容因政策法规要求不宜公开。

四是在政务公开创新方面,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用正向激励手段推动信息公开水平稳步提升。按时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征集意见建议。2024年未收到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举报,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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