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080号提案(关于加大我市校车扶持力度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建议人 刘玉华 建议时间 2022-04-08 00:00:00
建议内容

2015年以来,我市陆续推行“东阿校车模式”,建立了“党政主导、部门监管、以县为主、公司运营、财政补贴”的校车安全管理机制,校车实现了循序发展,数量由最初的500余辆增加到800多辆,大鼻子校车极大地提升了广大学生乘车的安全系数,校车惠民工程让有乘车需求的学生和幼儿坐上了安全车、放心车,社会满意度高,群众反映良好。但是,调查发现,随着燃料和用工成本逐年攀升,多数校车公司处于亏本运营状态,存在经营风险。不少学生及家长有乘坐校车的需求,但由于校车公司考虑成本等因素,未能及时开通线路。

一、运营成本提升。每辆校车平均每年基本运营维护费用包括车辆折旧费、人员工资、燃油费、保险费、各种税费、维保费、审车费、GPS费用,估算10万元左右,除去每年每辆校车收入8.2万元,尚有1.8万元缺口。

二、财政扶持力度不够。市级财政每年补贴给全市校车专项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补贴校车公司和乘车学生,但随着校车数量增加(2016年校车500余辆,到2021年校车800多辆),乘车人数近70000人,补贴资金平摊到每辆校车和每个乘车学生身上的额度远低于2016年的额度。   

三、县级补贴不平衡。据调查,高唐、临清、阳谷、莘县、东昌府区5个县(市、区)没有县级校车专项补贴,乘车费用全部由学生自行承担。茌平区补贴20元每人每月,聊城开发区、度假区、高新区三区政府补贴80元每人每月。东阿县县级财政承担1/3,学生承担2/3。冠县按照早中晚分别补贴60-80元。为促进全市校车健康运营,最大限度提高平安校车惠民工程的社会满意度:1.建议参照市区惠民公交做法,市县按比率分摊校车运行产生的费用,让政府惠民政策普惠到更多的学生。2.建议将校车专项财政补贴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结合本地实际提升校车投入资金,推进校车健康有序发展。



答复时间 2022-04-19 00:00:00
办理类型 已解决
办理情况

刘玉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市校车扶持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认真落实中小学学生安全接送制度,是确保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任务。近几年来,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不断提高对校车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做好资金保障,全力推动校车安全各项工作贯彻落实。

2017年,市财政设立了校车安全补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校车购置补贴和校车安全工作补助经费。校车购置补贴是在当年新购置校车县级财政给予适当比例补贴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按照购买校车的价格给予10%的补贴,补贴对象为《聊城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校车服务提供方。校车安全工作补助经费根据各县(市、区)乘车学生人次和县级财政投入情况结合总资金规模测算下达,主要用于学生的乘车补贴、随车照管人员的工作补贴、专用校车购置补贴和校车管理工作经费支出等。截至目前,我市临清、莘县、阳谷、高唐尚无校车补贴资金。市财政在下达市级校车安全补助资金时,将乘车人数和开通一卡通的校车数作为分配因素,对所有县均进行了补助。

对于您提出的“市县按比率分摊校车运行产生的费用”,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若按比例分摊校车运行产生的费用,需准确测算校车运行成本。但由于校车乘车人数存在不确定性,校车运行成本无明确标准,校车运行成本难以准确测算,因此以市县按比例分摊校车运行成本方式进行补助实施难度较大。

下一步,聊城市财政局将始终站在维护学生切身安全、维护稳定与发展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校车安全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与市教体局对接,做好校车安全工作相关需求测算,持续加大校车安全经费保障力度,积极推进校车安全政策落实落地。

2022年4月19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财政局教科文科 0635-868102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委办公室督查室



主办单位 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