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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履行生态环境职责工作报告
时间:2024-03-05 1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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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履行生态环境职责工作报告

聊城市财政局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聊城市财政局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支持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发挥财政职能职责,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持生态环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资金统筹精准加力,保障重点项目稳步开展

2023年共争取中央、省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49亿元,较上年增长19.29%,主要支持了空气质量监测能力提升、挥发性有机物和工业炉窑排污治理、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农村污水治理等纳入中央、省项目储备库的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在市级层面,市级财政克服收支压力,安排市生态环境局业务经费及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3亿元,重点支持“无废城市”创建、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执法、乡镇空气站监测运营和生态环境网格员等项目开展。

二、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一)持续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确保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后长效运营2023年下达清洁取暖补助资金3.88亿元,主要用于煤改气、煤改电项目资金清算和用户采暖季运行补贴,并继续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在保证清洁取暖改造顺利进行的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缓解基层财政困难。

(二)助推新能源产业发展。2023年向上争取并下达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5.86亿元,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清算有效缓解了公交企业的资金压力,提升了公共交通领域的节能减排效果。

(三)支持免费公交运营。我市取暖季免费公交政策作为低碳交通、绿色出行重要手段,已实行三年有余,2023年财政安排取暖季公交免费乘车政策性补贴2500万元,发挥财政资金社会效益,助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三、围绕资金提质增效,改革完善财政政策体系

(一)健全完善区域联防共治,落实黄河流域横向补偿。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工作部署,市财政局不断强化政策引导,积极推动我市县域间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落实。2021年以来共完成两次跨界断面的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签订工作,2023年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考核结果,我市涉及15个断面共需兑付资金3173万元,其中上游赔偿下游285万元,下游补偿上游2888万元,下游补偿金额大幅超出上游赔偿金额,反映了上游治理成效凸显,流域水质整体持续向好

(二)发挥财政资金激励约束作用,构建市级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生态保护补偿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重要手段,2023年我们积极探索市级生态补偿机制,联合市生态环境局修订出台《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聊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聊城市减污降碳调节资金收缴返还办法》,将考核奖励机制延伸到县和乡镇,打通污染污染治理“最后一公里”,成为我市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方面的创新性举措。

(三)落实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助推企业绿色发展。通过“绿色门槛”引导财政资金流向绿色环保领域,挡住财政资金流向节能环保不达标、损害生态环境的企业和项目,严把关口、择优使用,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2023年按照省级统一部署,启用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信息查询平台,平台将市直涉企资金管理部门及各县(市、区)全部纳入,做到涉企扶持资金“绿色门槛”查询全覆盖。

四、立足新发展阶段,谋划构建生态环保新格局

下一步,聊城财政局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生态环保治理新格局,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一)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黄河流域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加大向上争取力度,集中财力支持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工程,进一步聚焦湿地、水系等生态保护体系,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提升

(二)聚焦“双碳”目标推动政策实施。积极落实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持续推广新能源等节能环保车辆,落实好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加快推进交通用能清洁化。积极探索碳达峰碳中和投入机制,扎实贯彻落实省级相关政策,推动支持低碳产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助力低碳发展体系建设。

(三)持续提升生态资金使用绩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充分发挥绩效评价“指挥棒”作用,每年将生态环保领域投入作为绩效评价的着重关注方向,强化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抓好绩效问题整改,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大力削减低效无效支出,建立起鲜明的奖优罚劣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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