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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违规使用地方金融组织字样市场主体的公示
时间:2025-09-25 17: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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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违规使用地方金融组织字样

市场主体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等文件精神和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工作要求,现将辖内违规使用地方金融组织字样的市场主体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如对本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635-8681639。

违规使用地方金融组织字样的市场主体要及时到行政审批部门办理注销或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手续,并不得从事相关业务。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不得含有涉及地方金融组织或具有金融属性的字样,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相关金融业务。

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选择与涉地方金融组织字样的企业合作时,仔细查验企业是否具备相关经营资质,注意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防范非法金融活动侵害。

 

附件:                        

/static/UEditor/themes/default/exts/xlsx.svg违规使用地方金融组织字样市场主体名单.xlsx

 

聊城市财政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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