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取消莘县恒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试点资格的公示
莘县恒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退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莘县财政局已通过莘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退出公示。根据山东省地方金融组织退出程序,我局拟向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申请取消莘县恒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小额贷款试点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7日至1月1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聊城市财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0635-8681569
聊城市财政局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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