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冠县财政:冠县加大财政投入 助力“五心”卫生健康
时间:2024-07-16 17:17:01
字号:


近年来,县财政局坚持把人民健康列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建立健全稳定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为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支撑。

县财政局持续加大对卫生健康领域投入力度,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支持,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专项债券、彩票公益金、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筹措资金,支持完成各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任务。2023年在财力极度紧张的情况下,县财政投入资金6.39亿元,占全县民生支出15%,同比增长3.5%,在全市卫生健康综合考核中荣获第一名。2024年上半年投入资金1.83亿元,占全县民生支出9%,同比增长15%,保障各项卫生健康政策落实到位,助力我县“五心”卫生健康工作。 

一是努力改善就医条件。县财政积极支持“医共体”建设项目,投入大量资金资源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升级建设,近几年累计安排财政资金2.63亿元,支持第一中医医院、清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建成投用,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全面竣工,妇幼保健院新院区主体完工,依托4个中心卫生院打造的东西南北4处县域医疗次中心投入使用,投入380万元支持开展未病预防行动,18处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建成健康体检中心;去年底,在卫生健康资金全部拨付到位的基础上,又一次性拨付给县乡医疗机构3200余万元。为激励支持提升诊疗能力,还对医疗机构新建成的省、市、县重点专科,分别给予50万、20万、5万元奖励,推动医疗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二是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参保覆盖面,逐步提高医保财政补助标准,2023年投入县级配套资金3826万元、2024年上半年度投入配套资金1966万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标准再提高,受益69万人;并对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返贫致贫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补助,困境儿童、特困供养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助。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医疗保障体系。

三是支持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我县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行公益一类财政供给,从2021年开始,基层医疗机构973名在编人员工资社保由县财政给予全额保障,支持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451人,每年固定投入近9000万元,用于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职人员经费,积极推动基层人员待遇水平逐步提升,财政保障比例高达80%,位居全市前列;对公立医院进行定额补助,每年投入县级配套资金500万元支持公立医院改革;投入资金26.74万元专项用于医疗机构人才培养,为提升基层医生职业能力和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是筑牢公共卫生安全底线。逐年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2023年投入资金6306万元、2024年上半年投入资金1492万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每人每年84元提高到94元,受益全县71万人,保障我县城乡居民均能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3406万元用于基本药物制度改革,不断提升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

五是加强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一方面督促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加强与部门沟通协调,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加快卫生健康资金“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系统、直达资金系统、“一本通”系统的资金支出进度,推动项目加快实施,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有效保障医改政策落实落地。另一方面加强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探索“预算评审+事前绩效评估”模式,加强预算成本测算、分析和控制,让有限财政资金发挥更大效益。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制定、绩效监控及绩效自评等工作;将卫生健康类补助资金纳入年度自评抽查、重点绩效监控及重点绩效评价范围,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

今后,县财政局将坚决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力支持“五心”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