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聊城市财政局的政府信息,提高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聊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ocheng.gov.cn)上查阅下载本《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情况变化和需要进行更新。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领导工作分工、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值班电话等组织机构情况;
(二)财政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财政政策、发展规划;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及收费监管信息;
(四)财政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五)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相关附表;市级“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本部门预算、决算;
(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流程,以及公开招标、非招标采购方式项目的政府采购信息及其监督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财政信息。
我们将通过本局门户网站(网址是:http://czj.liaocheng.gov.cn/)、新闻发布会和其他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上述信息。
本机关主动公开上述信息的时限为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同时,本机关在线下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119号704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681069
二、依申请公开
(一)申请接收渠道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聊城市财政局办公室。
1.当面提交或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当面提交或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119号704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681069
传真:0635-8681070
电子邮箱:caiju2005@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来信请寄: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119号706室,聊城市财政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2000。
2.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聊城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网上申请”栏目提交申请.(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ztfl/ysqgk/zt_ysqgk_wssq/)。
(二)申请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局机关财政信息的,应当提交载明下列内容的申请书: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财政信息的内容描述;
3.申请公开财政信息的形式要求。
申请人能够提供财政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特征的,应当在申请书上载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局机关财政信息的,应采取书面形式申请(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填写《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聊城市政府网站”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处理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3.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聊城市财政局办公室,负责推进、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119号704室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681069
传 真:0635-8681070
电子邮箱:caiju2005@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五、监督和救济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119号704室
接待投诉时间:8:30-12:00 14:30-18:00(5月1日至9月30日的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681069
传真:0635-8681070
邮箱:lcsczjbgs@lc.shandong.cn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在收到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聊城市人民政府(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8号,聊城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地址:聊城市松桂路75号)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聊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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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依据和编制主体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为《2023年度聊城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依据,聊城市财政局为《2023年度聊城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主体。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包含哪几项内容?
报告主要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构成。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什么?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总体情况如何?
聊城市财政局全年公开发布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信息740余条,实现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年度总访问77.49万余人次,其中独立用户18.94万余人,极大发挥了财政窗口作用,传达了财政声音,擦亮了财政品牌。规范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全年公开发布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信息740余条,处理依申请公开件20件,财政透明度不断提升。积极与各新闻媒体联系沟通,以财政支持稳经济政策落实为重点宣传各项财政改革和政策,发表新闻报道100余篇,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2次,政风行风热线2次,展示了财政风采,社会反响良好。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哪里查看?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聊城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查看和下载《2023年度聊城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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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聊城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聊城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聊城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查看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聊城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119号,邮编:252000,电话:0635-8681069,传真:0635-868107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聊城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拓展,为奋力建设“六个新聊城”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一)主动公开再发力
2023年,市财政局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务公开有关文件规定的同时,主动利用新形式、新手段、新平台助推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持之以恒向外公开。全年公开发布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信息740余条,实现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年度总访问77.49万余人次,其中独立用户18.94万余人,极大发挥了财政窗口作用,传达了财政声音,擦亮了财政品牌。二是创新丰富公开形式。2023年积极参与全市统一组织的“政府开放月”活动,着力打造“政府开放在财政”系列活动。组织聊城财政系统开展“公开条例主题宣传活动”,创新开展“各界代表谈公开,财政公开成绩亮”主题交流、“流程亲体验,公开我建言”主题政务体验活动,编制《精编惠企利民12条财政政策解读》,获得较好的公开成效。三是加强主流媒体政策解读。加强与中央专业媒体以及主流聊城等主流媒体的沟通对接,在电视、报纸、新媒体“三方发力”,用镜头语言、文字语言、图片语言等不同形式,积极宣传解读财政政策内容和成效,进一步扩大财政政策的知晓度。
(二)依申请公开稳推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聊城市财政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较2022年增加3件,同比增加17.65%。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败诉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败诉0件)。2023年本部门持续利用依申请公开联动机制,加大对县(市、区)信息调度力度,逐级审查依申请信息完善度,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运转。
(三)信息管理新提升
2023年市财政局出台《市财政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工作制度》(聊财办〔2023〕12号)和《聊城市财政局重大舆论事件舆情引导和处置工作制度》(聊财办〔2023〕13号),促进信息发布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确保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同时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有序引导舆论,提高舆情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水平,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事件对社会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营造全市财政系统良好舆论环境。
(四)公开平台强筑基
2023年市财政局严格执行本级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强化构造新媒体公开平台。共维护更新减税降费、财政信息等专栏7个。除网站外,通过“聊城财政”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多维推进信息传播。充分利用线下公开渠道,对采用线下公开渠道的群众,做到“当面办理、跟进沟通、持续服务”。
(五)监督保障显担当
2023年市财政局持续利用“1+N”联动工作机制,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明确局内各科室、单位责任分工,将政务公开工作嵌入业务处理、文件制发全流程,确保公开工作落实落地。针对政务公开工作,设置机关人员4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2023年邀请信息、律政行业专家学者开展授课,加强全局政务公开培训,将政务公开作为日常工作的规定动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财政信息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包括公开质效需提升,公开内容需细化,政策解读质量需提高。我们将切实予以改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推进平台建设拓展渠道。市财政局将不断完善优化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互动等重点功能,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窗口作用”。创新利用新媒体公开平台,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不同群体,归集发布政策信息。
二是推进公开内容深入细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人民群众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深入推动财政预决算、减税降费、预算绩效管理、财政涉企政策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三是实现政策解读提质增效。强化制度保障,规范解读内容、提高解读质量,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政策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解读;多角度、全方位、及时有效宣传解释政策,对于公众关注的民生领域政策更多运用动漫解读、媒体解读、专家解读等多种解读形式,做到生动形象、通俗易懂,不断增强政策解读的亲和力、引导力和传播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是依法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监督,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及信息公开。2023年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7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已公开36件,其中1件内容因政策法规要求不宜公开。
三是在政务公开创新方面,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用正向激励手段推动信息公开水平稳步提升。按时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征集意见建议。2023年未收到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举报,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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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依据和编制主体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聊城市财政局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聊城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包含哪几项内容?
报告主要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构成。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什么?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总体情况如何?
2022年市财政局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做到主动公开。全年累计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件,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及实施情况13件,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3件,及时调整修改本单位职能、机构、地址等信息,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布,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长期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转载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召开新闻发布等形式进行回应。市财政局2022年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主动更新各类新信息共计770件。其中图片新闻更新29项,通知公告更新51项,财政动态更新121项,时政要闻更新112项,县区财政更新94项,政务公开更新84项,专项资金管理更新60项,互动交流更新32项,政策文件更新12项,友情链接更新4项,政府采购专栏更新111项,专题专栏更新64项。2022年市财政局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7次,政风行风热线3次,展示了财政风采,社会反响良好。承办市民热线133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哪里查看?
报告可在“聊城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查看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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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聊城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聊城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查看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聊城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119号,邮编:252000,电话:0635-8681038,传真:0635-868107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聊城市财政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财政决策、财政政策、财政资金、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着力打造“阳光财政、透明财政”。
(一)一以贯之,抓好主动公开
2022年市财政局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做到主动公开。全年累计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件,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及实施情况13件,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3件,及时调整修改本单位职能、机构、地址等信息,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进行了及时公布,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长期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转载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召开新闻发布等形式进行回应。市财政局2022年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主动更新各类新信息共计770件。其中图片新闻更新29项,通知公告更新51项,财政动态更新121项,时政要闻更新112项,县区财政更新94项,政务公开更新84项,专项资金管理更新60项,互动交流更新32项,政策文件更新12项,友情链接更新4项,政府采购专栏更新111项,专题专栏更新64项。2022年市财政局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7次,政风行风热线3次,展示了财政风采,社会反响良好。承办市民热线133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
(二)持续发力,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聊城市财政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较2021年减少3件,同比下降15%。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2件(败诉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败诉0件)。2022年本部门建立依申请公开联动机制,采用数据化手段加大对县(市、区)信息调度力度,逐级审查依申请信息质量,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运转。
(三)从严从实,抓牢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印发<聊城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聊财办[2022]8号),持续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相关制度。做到对规范性文件的源头管理,将信息公开嵌入文件制发流程。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前填写《信息发布审批表》,逐级签字审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落实。
(四)强化筑基,做好平台建设
2022年市财政局严格执行本级政府信息公开要,加强网站集约化建设。共维护更新乡村振兴、财政信息等专栏7个。除网站外,通过“聊城财政”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多维推进信息传播。充分利用线下公开渠道,对采用线下公开渠道的群众,做到“当面办理、跟进沟通、持续服务”。
(五)多措并举,强化监督保障
建立“1+N”联动工作机制,2022年市财政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局内各科室、单位主动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将政务公开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确保公开工作落实落地。针对政务公开工作,设置机关人员3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通过邀请新闻行业专家学者线下授课等方式,加强对局内各科室、单位的政务公开培训,将政务公开作为日常工作的规定动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培训开展情况等方面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逻辑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 | 1 | 0 | 0 | 0 | 0 | 1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5 | 1 | 0 | 0 | 0 | 0 | 1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6 | 1 | 0 | 0 | 0 | 0 | 1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化解政策解读疑难点,强化解读力量
在2022年度工作中,针对发布的各项政策及办公会议进行了政策解读,力争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但在解读形式上,多采取撰稿解读模式,进行常规化解读,较少运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展现方式。在全领域、全媒介、全时段、全过程抓好重大政策信息解读发布方面,存在一定的疑难点。
对此,市财政局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点体现决策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创新举措、保障措施等实质性内容,采用图片、图表等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提高政策可读性和知晓度。
(二)树立政务公开全局观,增强公开意识
在政务公开工作常规推进过程中,能持续完善现有的本单位政务公开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但单位内部政务公开氛围不够浓厚,政务公开意识不够深入,政务公开力量不够壮大,政务公开要求不够全面,需要对政务公开整体工作进行综合考量,流程再造。
对此,市财政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将信息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中,按照“谁制作、谁提出、谁负责”的要求,依法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属性。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原则,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是依法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监督,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及信息公开。2022年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5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已全部公开。
三是在政务公开创新方面,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用正向激励手段推动信息公开水平稳步提升。按时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征集意见建议。2022年未收到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举报,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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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的编制依据和编制主体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聊城市财政局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聊城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包含哪几项内容?
报告主要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构成。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什么?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总体情况如何?
2021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聚焦财政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灵活采用多种方式,全面发布财政信息,公开机制日趋完善,公开内容不断细化,公开渠道逐步拓宽,财政透明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已通过局门户网站和政府公开平台公开各类信息500余条,通过“聊城财政”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60余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到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举报,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五、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哪里查看?
报告可在“聊城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查看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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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聊城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聊城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查看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聊城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119号,邮编:252000,电话:0635-8681038,传真:0635-868107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聊城市财政局全面落实省、市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聚焦财政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一是及时对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一把手亲自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出台了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一把手及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多次调度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管理,明确信息发布的程序,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定期通报信息公开报送及采用情况。三是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培训计划,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打牢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四是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用正向激励手段推动信息公开水平稳步提升。按时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征集意见建议。2021年未收到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举报,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积极推进主动公开。修订发布《聊城市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发布财政信息,深入推进预决算、减税降费、政府采购、月度财政收支、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扩展公开范围和内容,提升财政透明度,公开内容全面、准确、详实。做好政策解读,对部分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取得较好效果。2021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和政府公开平台公开各类信息500余条,通过“聊城财政”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60余条。
(三)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完善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积极受理并妥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确保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答复结果为予以公开的12件,部分公开的5件,无法提供的3件,没有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维护。在局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展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公开年报等基本组成部分。做好门户网站管理,定期检查栏目更新情况,确保动态类栏目及时更新,积极优化网站功能,确保网站运行稳定、功能正常。做好新媒体建设和维护工作,发布权威政策解读和信息,回复网友咨询留言,为我市财政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14 | 1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2021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仍然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如部分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学习。通过集中学习、请专家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增强大家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更深层次理解,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水平。
二是扩充渠道,丰富内容。除了充分利用市政府公开平台和局门户网站外,加大对公众号、视频号、发布会、主流媒体等公开渠道的使用,增加领导解说、图文和视频动画等解读方式,多角度宣传财政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解读、财政预决算信息、重点民生政策落实等。
三是提高公开速度和质量。充分调动积极性,严格执行局信息公开审批程序,要求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确保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是依法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监督,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及信息公开。2021年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50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已全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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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的编制依据和编制主体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聊城市财政局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聊城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包含哪几项内容?
报告主要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构成。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什么?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总体情况如何?
2020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灵活采用多种方式,全面发布财政信息,公开机制日趋完善,公开内容不断细化,公开渠道逐步拓宽,财政透明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20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和政府公开平台公开各类信息700余条,通过“聊城财政”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50余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到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举报,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哪里查看?
报告可在“聊城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查看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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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聊城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聊城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查看和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灵活采用多种方式,全面发布财政信息,公开机制日趋完善,公开内容不断细化,公开渠道逐步拓宽,财政透明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领导定期调度政务公开工作。积极组织有关科室参加市里政务公开培训。二是加强信息管理。规定了信息发布的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严格执行审查制度,定期通报信息公开报送及采用情况。及时修订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三是加强平台建设。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由专人负责网站日常维护,优化页面设计,开通了官方微信公众号,多渠道加强宣传。四是加强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底对科室的绩效考核,年底对优秀信息员进行通报表彰。按时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征集意见建议。2020年未收到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举报,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加强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发布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财政政策、政策解读、办公会议、资金管理、办事服务等,2020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和政府公开平台公开各类信息700余条,通过“聊城财政”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50余条,做到了“财政故事天天讲,政务信息日日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二是积极参与新闻发布会、媒体专访等活动,做好重大财政政策的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主动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参加新闻发布会4次,政风行风热线1次。两次编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税政策落实操作指南》,深入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企业”活动,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获得广泛好评。
(三)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重点领域,在局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专项资金、政策法规、扶贫专栏、会计管理等多个专栏,持续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公开实效。目前,市县两级均已全面公开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政府债务、财政收支情况等信息,实现了预决算信息公开全覆盖。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极大地增强政府采购的社会公信力。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阳谷县财政局作为预决算领域的试点单位,制定了方案和目录,在市局指导下有序推进该项工作。
(四)积极回应各方关切。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2020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予以公开9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1件,均及时给予答复,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办理市民热线220余件,回复率与满意率均为100%。收到人大建议23件,政协提案14件,均按时办理完毕并主动公开,满意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4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4 | 0 | 14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9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4 | 1236.03万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2020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有不小差距,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存在不及时、不全面现象,部分内容见事迟、反映慢,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欠缺。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内容不够深透。三是新媒体运用不够丰富,对微博、微信、头条等多种宣传方式没有充分利用。
今后需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提高信息公开速度与质量。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工作标准,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招投标信息、价格和收费信息、涉及民生等重大支出、重要财政工作进展情况、重要财政法规政策等信息要及时在财政网站进行披露,第一时间发布财政信息。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公开与解读。要全面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并及时进行解读,采用视频、图文、领导解说等多种形式对规范性文件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贯彻落实措施等进行解读,增强解读的效果。
三是丰富政务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种形式,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完善调查征集栏目建设,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字号:
大 中 小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内容不断细化,公开渠道逐步拓宽,公开机制日趋完善,取得了明显成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招投标信息、涉及民生等重大支出、重要财政工作进展情况、重要财政法规政策等信息及时进行披露。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建立了科室间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制度建设。印发了《聊城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了各科室、单位的职责和相互关系,规定了信息发布的程序,定期通报信息公开报送及采用情况。印制了《聊城市财政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明确各级责任,层层进行把关,严格执行审查制度,所公开信息由各科室、单位进行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同意后,办公室负责统一对外公开。重要信息、敏感信息要经过局主要负责人签批,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要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就加大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建立政策解读机制、强化考核检查等提出了具体措施,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轨道。
(三)认真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我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建立了新闻发布会制度,今年我局共出席了两次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分别于2019年3月、9月在市政府518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市财政局负责同志就1+5新旧动能转换及基金工作情况和预算管理体制改革情况进行通报,社会反响比较热烈。
(四)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招投标信息、涉及民生等重大支出、重要财政工作进展情况、重要财政法规政策等信息。包括各县市区按时公开了2019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及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2018年财政决算及本级“三公经费”决算表,市财政局公开了2019年聊城市财政局部门预算、2018年财政局部门决算,同时对财政政策、财政工作、工作流程等也进行了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2 | 12 | 1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 | 0 | 14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4 | 1236.03万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2 | 0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2 | 0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 | 0 | 0 | 0 | 2 | 0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更新速度比较慢,有些栏目信息发布频次不够快,更新速度比较慢,实用性、针对性不够强。二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发布的信息反映工作进展情况的信息比较多,对工作有指导性的信息不够多,缺少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三是信息公开的覆盖面相对较窄。信息公开还没有达到全覆盖。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不折不扣抓好政务公开的各项部署和要求。二是持续拓展公开载体。创新政策发布和解读方式,丰富公众获取信息渠道,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更加规范。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需求为导向,借助媒体、网站等多种载体和形式发布准确权威信息,适时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以高效、准确的政务公开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需求。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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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我们认真总结了 2018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聊城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635-8681099 电子邮箱:lcsczjbgsxx@lc.shandong.cn )。
一、概述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招投标信息、涉及民生等重大支出、重要财政工作进展情况、重要财政法规政策等信息及时在财政网站进行披露。严格执行信息审查制度,所公开信息由各科室、单位进行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同意后,办公室负责统一对外公开。重要信息、敏感信息经过局主要负责人签批。严把政策关,严把保密关,严把格式关,努力做到能公开的一律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有问必答,根据信息公开办法及时进行处理。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建立了科室间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印发了聊城市财政局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试行)》《聊城市财政局利益相关方、公众、媒体等列席部门有关会议制度(试行)》《聊城市财政局政务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制度(试行)》;定期通报信息公开报送及采用情况;印制了修改后的《聊城市财政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明确各级责任,层层进行把关,严格执行审查制度,所公开信息由各科室、单位要进行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同意后,办公室负责统一对外公开。重要信息、敏感信息要经过局主要负责人签批,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要求,印发了《聊城市财政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就加大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建立政策解读机制、强化考核检查等提出了具体措施,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轨道。三是严格考核监督。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监督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年终进行考评,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应公开未公开、未及时公开、不按规定公开的,严肃追究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严把保密关,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公开;严把政策关,主要从宏观上审查信息的合规性;严把格式关,就是按照市里规定的文件格式上传。四是化强业务培训。 2018年9月26日,我局举办了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目的是通过以训代会的形式,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全面完成今年各项考核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为了充分宣传重大财政法规政策,展示我市财政工作的重要成果,回应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的关切,我局建立了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建立了政策解读专家队伍。除参加市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以外,还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加强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互动交流,对重大财政法规政策邀请有关人员进行政策解读。目的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人民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是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招投标信息、涉及民生等重大支出、重要财政工作进展情况、重要财政法规政策等信息。今年全市包括各县市区按时公开了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及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2017年财政决算及本级“三公经费”决算表,市财政局公开了2018年聊城市财政局部门预算、2017年财政局部门决算,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财政局网站公布了聊城市财政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公布了一批财政政策文件,同时,对财政政策、财政工作、工作流程等也进行了公开。二是认真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我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建立了新闻发布会制度,今年我局共出席了两次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分别于2018年3月22日、2018年11月29日在市政府518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环境保护税政策、 切实把冬季清洁取暖民生工程办实办好进行通报,社会反响比较热烈。三是及时发布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对政府采购招投标情况,及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发布,公布招标公告和中标情况,受理供应商的投诉和建议。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市政府要求,在我局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立了预决算公开平台,下设若干个子栏目,凡我局需要公开的财政信息一律在这个平台发布,及时发布公开了一批社会公众度高的财政信息。同时,利用好局办公楼公开栏、公开电话等现有设施,满足不同层次群众信息公开需要。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度,市财政局共接到群众请求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件16件,均已及时准确的给予了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财政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也不存在收费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市财政局2018年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生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出现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建立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和监督,保证了信息的安全运行,未出现信息失密泄密现象。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聊城市政府采购网对政府采购招标信息进行发布,保证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透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更新速度比较慢,总体而言,有些栏目信息发布频次不够快,更新速度比较慢,实用性、针对性不够强。二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发布的信息反映工作进展情况的信息比较多,对工作有指导性的信息不够多,缺少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三是信息公开的覆盖面相对较窄。信息公开还没有达到全覆盖,无缝链接,有些部位见事迟、反映慢,没有全方位进行公开。针对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局领导高度重视,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改进措施,要求各科室、单位要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对各科室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及时通报。今后需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快信息公开更新速度,根据聊城市政府《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发〔2018〕16号)要求,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招投标信息、价格和收费信息、涉及民生等重大支出、重要财政工作进展情况、重要财政法规政策等信息要及时在财政网站进行披露,进一步增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第一时间发布发生的财政信息,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内容。二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今后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工作标准,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多发高水平的信息,努力把我局网站办成全市政府部门和全省财政系统一流的网站,使财政网站真正成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提供信息与政务服务的重要窗口,展示、交流、指导全市财政工作的重要平台,为打造“阳光财政”做出积极贡献。三是加强网站安全建设,确保网站信息万无一失。网络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大,目前从上到下各级都高度重视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我们今后要对网站信息发布严格把关,明确各个层次的责任,加强网络安全教育与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现象。
十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以来,我局陆续从市人大、市政府督查室收到人大建议共33份,其中:主办29件、协办4件,占全市承办量的1/6,是2017年承办量的3倍;从市政协、市政府督查室收到政协提案共23份,占全市承办量的1/10,是2017年承办量的3倍。内容涉及环保、教育、文化、民生等多个方面,我们对此高度重视,采取多项措施,加大落实力度,已按市政府督查室有关要求全部办结完毕。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积极探索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有效办法,确保办理的进度和质量,使代表、委员们提出的建议得到充分落实,发挥应有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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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我们认真总结了2017年财政信息工作,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聊城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635-8681099 电子邮箱:caiju2005@163.com)。
一、概述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招投标信息、涉及民生等重大支出、重要财政工作进展情况、重要财政法规政策等信息及时在财政网站进行披露。严格执行信息审查制度,所公开信息由各科室、单位进行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同意后,办公室负责统一对外公开。重要信息、敏感信息经过局主要负责人签批。严把政策关,严把保密关,严把格式关,努力做到能公开的一律公开,依申请公开的有问必答,根据信息公开办法及时进行处理。
1、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建立了科室间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印发了《聊城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明确了各科室、单位的职责和相互关系,规定了信息发布的程序,定期通报信息公开报送及采用情况,印制了《聊城市财政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明确各级责任,层层进行把关,严格执行审查制度,所公开信息由各科室、单位要进行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同意后,办公室负责统一对外公开。重要信息、敏感信息要经过局主要负责人签批,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要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就加大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建立政策解读机制、强化考核检查等提出了具体措施,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轨道。三是严格考核监督。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监督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年终进行考评,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应公开未公开、未及时公开、不按规定公开的,严肃追究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严把保密关,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公开;严把政策关,主要从宏观上审查信息的合规性;严把格式关,就是按照市里规定的文件格式上传。四是化强业务培训。2017年12月13日,我局举办全市财政系统信息公开及信息宣传写作工作培训班,市财政局全体人员,各县市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信息员,共计140余人参加培训。邀请聊城市政府办公室、聊城日报社有关领导专家授课。对于切实做好信息宣传工作,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为了充分宣传重大财政法规政策,展示我市财政工作的重要成果,回应社会各界和新闻舆论的关切,我局建立了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建立了政策解读专家队伍。除参加市政府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以外,还利用网站、微博、微信、公开栏等平台加强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互动交流,对重大财政法规政策邀请有关人员进行政策解读。目的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人民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是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招投标信息、涉及民生等重大支出、重要财政工作进展情况、重要财政法规政策等信息。今年全市包括各县市区按时公开了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及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2016年财政决算及本级“三公经费”决算表,市财政局公开了2017年聊城市财政局部门预算、2016年财政局部门决算,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财政局网站公布了聊城市财政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公布了一批财政政策文件,同时,对财政政策、财政工作、工作流程等也进行了公开。二是认真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我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建立了新闻发布会制度,今年我局共出席了两次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分别于2017年6月28日、9月21日在市政府518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海波同志就聊城市棚户区改造融资工作情况通报、聊城市新旧动能转换及基金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社会反响比较热烈。三是及时发布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对政府采购招投标情况,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和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发布,公布招标公告和中标情况,受理供应商的投诉和建议。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政府采购招标购买了服务器,加强了技术维护,确保网站正常运行。根据市纪委要求,在我局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立了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下设若干个子栏目,凡我局需要公开的财政信息一律在这个平台发布,及时发布公开了一批社会公众度高的财政信息。同时,利用好局办公楼公开栏、公开电话等现有设施,满足不同层次群众信息公开需要。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度,市财政局共接到群众请求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件8件,均已及时准确的给予了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财政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也不存在收费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市财政局2017年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生行政复议案件,也没有出现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建立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和监督,保证了信息的安全运行,未出现信息失密泄密现象。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聊城市政府采购网对政府采购招标信息进行发布,保证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透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更新速度比较慢,总体而言,有些栏目信息发布频次不够快,更新速度比较慢,实用性、针对性不够强。二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发布的信息反映工作进展情况的信息比较多,对工作有指导性的信息不够多,缺少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三是信息公开的覆盖面相对较窄。信息公开还没有达到全覆盖,无缝链接,有些部位见事迟、反映慢,没有全方位进行公开。针对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局领导高度重视,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改进措施,要求各科室、单位要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对各科室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及时通报。今后需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快信息公开更新速度,根据聊城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招投标信息、价格和收费信息、涉及民生等重大支出、重要财政工作进展情况、重要财政法规政策等信息要及时在财政网站进行披露,进一步增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第一时间发布发生的财政信息,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内容。二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今后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工作标准,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多发高水平的信息,努力把我局网站办成全市政府部门和全省财政系统一流的网站,使财政网站真正成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提供信息与政务服务的重要窗口,展示、交流、指导全市财政工作的重要平台,为打造“阳光财政”做出积极贡献。三是加强网站安全建设,确保网站信息万无一失。网络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大,目前从上到下各级都高度重视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我们今后要对网站信息发布严格把关,明确各个层次的责任,加强网络安全教育与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不发生失密汇密现象。四是增加互动类栏目,设置“互动交流”、“办事服务”等栏目,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联系,提高网站为民服务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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