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大舆论事件舆情引导和处置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局各科室(单位):
为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有序引导舆论,提高舆情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水平,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事件对我局造成的负面影响,营造全市财政系统良好舆论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和省、市有关要求,我们制定了《聊城市财政局重大舆论事件舆情引导和处置工作制度》,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3日
聊城市财政局重大舆论事件舆情
引导和处置工作制度
为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有序引导舆论,提高舆情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水平,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事件对我局造成的负面影响,营造全市财政系统良好舆论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和省、市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处置与财政相关职责范围内各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可能或已经对我局形象、声誉产生负面和消极影响的新闻报道或网络言论。
二、工作原则
(一)明确职责,快速反应。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由局党组统一领导,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涉事科室(单位)是第一责任人。事件发生后,要迅速反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二)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各相关科室(单位)加强协作配合,积极联动。根据需要,报请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合力进行网上调控管控,协调各级各类媒体,加大正面稿件宣传报道,放大正面声音有效引导。
(三)严格程序,统一口径。舆情处置需要公开回应的,要按照审核确定的统一口径发布,确保导向正确、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程序规范。
三、组织领导
成立聊城市财政局突发重大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部署、指导、协调舆情应急处置,确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协调做好舆情调查核实、信息上报等工作,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会商,确定解决方案及处置措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对网络等舆情进行日常监测,收集各科室(单位)上报的重要信息,协助做好舆情处置等。
四、处置程序
(一)预警报告。各科室(单位)对可能引发重大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报告舆情信息,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填写《舆情研判登记表》,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分析研判。接到舆情报告后,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舆情具体情况,对舆情进行跟踪、分析和判断,把握舆情发展走向,确定应对处置方案。对重大舆情,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同步上报至市委、市政府。
(三)分类处置。对突发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分类进行处置。
1.属询问、质疑、诉求类的,安排相关科室(单位)、相关县级财政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发现当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2.属于对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法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情监察执法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4.属对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5.发布权威信息。有关科室(单位)要在事件发生后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程序,通过官方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通稿内容要客观反映事件基本情况、采取措施等,文字要严谨、无歧义。未经领导小组同意,任何科室、人员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对于事件相关内容的采访,不得私自以单位名义发布信息;对于已授权媒体记者的采访、拍摄应给予积极配合。
(四)动态跟踪。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和可能衍生的新情况,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
(五)总结评估。在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将应对处置工作书面报告三日内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各类突发舆情事件的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重要舆情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坚持每日必看报、看网、看新闻,实时掌握舆情动态,发现重要舆情及时上报。
(二)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等新闻舆情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舆情导向的最新动态,学习舆情回应的科学方法。
(三)加大问责力度。在处置舆情过程中,对因工作重视不够、知情不报、虚报瞒报、拖延推诿、应对无方、处置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聊城市财政局突发重大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舆情研判登记表
附件1
聊城市财政局突发重大舆情应急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任海波 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副 组 长:郭振光 党组成员、财税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魏发奎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锐 党组成员、副局长
侯建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张 帆 办公室主任
张亚平 综合科科长
靳 新 法规税政科科长
张学林 预算科科长
于 蕾 国库科科长
仲利敏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科长
姜 颖 经济建设科科长
岳 晖 行政政法科科长
豆立川 教科文科科长
马 琳 社会保障科科长
陈纪珍 农业农村科科长
李光扬 工商贸易科科长
路 明 资产管理科科长
席凤梅 金融科负责人
许晓林 政府债务管理科科长
韩 暖 会计科科长
王美贤 财政监督办公室主任
杨 哲 预算绩效管理科科长
刘伟杰 人事科科长
葛杨杨 离退休干部科科长
葛婷婷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侯建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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