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聊城市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为推动我市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相关工作开展,进一步促进我市普惠金融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财政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23〕75号)、《关于公布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名单的通知》(财金〔2023〕7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聊城市财政局起草了《聊城市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有关意见可在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发 送至电子邮箱:lcsczjjinrongke@lc.shandong.cn。
联系电话:0635-8681167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119号
附件:《聊城市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聊城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12日
聊城市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
建设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普惠金融和支持小微企业、“三农”融资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工作目标,根据财政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23〕75号)、《关于公布2023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名单的通知》(财金〔2023〕7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做好“六稳”工作和落实“六保”任务,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创新发展与风险防范相结合,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通过财政赋能,不断拓展普惠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全力打造具有聊城特色的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
(二)总体目标。到2024年年底,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有效推动普惠金融增量、扩面、提质、增效,使小微企业、“三农”等及时获取费用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使我市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跻身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确保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速、普惠型农户生产经营性贷款余额同比增速、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同比降幅、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余额同比增速、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同比增速等5项指标均得到明显提升,推动财政金融政策形成合力,引导更多资源投入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
二、主要措施
(一)积极开展市级示范县评选活动
积极开展“市级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县”评选活动,选取4个县(市、区)作为市级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县,每个县(市、区)给予100万元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支持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县,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推动普惠小微信贷增量扩面
1.发挥“财政+货币”政策资源叠加作用。今年第三季度起,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按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奖励,并给予20BP财政贴息。[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通过采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力度,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放宽小微企业贷款申请条件,引入融资担保增信分险等措施,加大财政支持就业创业力度。[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推动涉农信贷稳健发展
1.党建引领金融赋能支持乡村振兴。加强组织领导,选派县、乡、村三级金融专员,宣传推介惠农金融政策,灵活运用“裕农通”等金融工具,为农村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活水”精准滴灌百镇千村;构建新型“政企银担”合作模式,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推广财金联动示范县经验创新金融服务。立足聊城农业大市实际,锚定产业振兴,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研发创新;推广“大田托管”“美德积分信用贷”等金融服务模式;复制推广冠县财金联动支持乡村振兴省级示范县工作经验,以点带面,建立普惠金融赋能乡村振兴模式,促进全市普惠型农户生产经营性贷款稳步增长。[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推动普惠贷款提质增效
严格利率定价,推动银行机构加强精细化管理,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力度,用好各种再贷款再贴现、支农支小优惠贷款减费让利等政策工具,促进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确保2023年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降至5%。严格涉企收费,严格规范信贷融资各环节管理,大力整治违规收费行为,着力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市金融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研究制定相关意见和管理办法,建立担保费补贴和担保业务降费奖补制度,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签订“二八分险”合作协议,重点推进银担合作“批量担保”业务模式。探索建立“市县一体化”运营模式,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整体实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深化金融服务平台应用
强化数据赋能,推动银行机构全量接入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推动“信易贷”等信用贷款产品增量扩面,深化完善“银税互动”模式,实现企业信息向融资信用的高效转化。强化平台建设,强化多部门协同联动,进一步建设完善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将之打造成应用广泛、运转高效的数字金融赋能中心。[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七)充分利用碳减排政策工具
鼓励银行机构积极运用碳减排政策工具,为目标领域内具有显著碳减排效应的项目或市场主体提供优惠利率融资。贷款投放向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碳减排技术三大重点领域倾斜,扩大绿色信贷供给,加快推动我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八)推动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
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缓解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支持核心企业加快应付款确权、开具商业汇票、签发供应链票据等,鼓励供应链平台与上海票据平台对接,打通融资“堵点、难点”,为上下游企业增信赋能,助力链上企业轻装上阵。[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九)扎实做好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依托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提高金融授信额度,提升信用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断完善信用记录,强化信用约束,充分发挥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城市、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的引领作用,构建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全力打造“信用聊城”城市品牌,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聊城市分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十)强化金融风险防控水平
提升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水平,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应对、早处置,牢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管局聊城监管分局、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聊城市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考核和指导。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集中办公,紧密合作、一体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限期细化落实工作措施,研发创新有效政策。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定期沟通研判工作进展,确保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落地实施。
(二)加强督导推动。专班办公室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责任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工作台账,专班办公室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定期通报,督促各部门各机构和县(市、区)切实落实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聊城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对金融机构各单项业务指标的调度督导。
(三)开展宣传引导。面向普惠金融消费者持续开展数字化、全渠道、高频次的线上线下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通过常态宣传、主题宣传、案例宣传等方式,提升居民金融素养和金融风险识别防范能力。组织银行机构、融资担保公司等重点机构对试点政策开展学习交流,为推进普惠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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