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7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山东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财金〔2020〕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牵头起草了《聊城市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20年10月-11月,山东省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和山东省委深改委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山东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市财政局与主管部门积极沟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农业农村局等9个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收到4条建议并全部予以采纳,形成了初稿。目前,初稿已经过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会签,并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三个章节、16个条目,从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要任务、组织实施四个方面,就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做了全面阐述。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二)重点任务和具体工作目标
工作方案明确3项重点任务和13项具体工作目标。
1.有效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包括5项具体工作目标:
(1)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力争2022年小麦、玉米两大主粮作物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农业保险深度(保费/第一产业增加值)逐步达到1%,农业保险密度(保费/农业从业人口)逐步达到500元/人。
(2)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全面实施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逐步推动收入保险试点工作开展,逐步实现由保成本向保收入的转变。
(3)大力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支持各县(市、区)将规模大、产值高、特色强的地方优势农产品保险纳入地方财政保费补贴范围,并积极争取将部分优势品种纳入省级财政奖补范围。
(4)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
(5)探索开展“农业保险+”。推进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权)等金融工具联动,争取纳入全省“保险+期货”试点范围。
2.不断完善农业保险运行机制。包括5项具体工作目标:
(1)明晰政府与市场边界。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不参与农业保险的具体经营。在充分尊重保险机构经营自主权的基础上,通过给予必要的保费补贴和大灾赔付及提供信息数据等支持,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
(2)完善大灾风险分散和风险防范机制。
(3)完善承保机构确定机制。市级财政部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制定遴选工作方案,通过公开遴选确定承保机构,加强对保险机构的规范管理。
(4)切实提高保险机构服务质量。灾害发生时,保险机构按照保险理赔管理制度和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赔付,不得以财政保费补贴资金未到位等为由拒赔、拖赔。
(5)规范农业保险市场。
3.切实加强农业保险政策引导。包括3项具体工作目标:
(1)扩大市级财政保障范围。市级财政重点支持县(市、区)农业支柱产业和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自2022年起对纳入省级奖补的特色农业保险品种,市财政按不低于财政承担保费的20%给予补贴。
(2)优化财政补贴政策。探索完善农业保险补贴方式,加强农业保险与相关财政补贴政策的统筹衔接。支持各地通过财政出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统筹、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免除农村低收入人口、五保户等群体农业保险自行负担的保费。
(3)推动农业保险产品和技术创新。
(三)组织实施
1.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各县(市、区)要参照市里做法,建立由财政部门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农业保险工作。
2.加强农业保险信息共享。依托省一体化信息共享平台,推动投保、理赔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涉农数据和信息的共享。
3.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大农业保险领域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利用银保监会派出机构资源,加强基层保险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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