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的
解读说明
为加快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确保完成空气质量目标任务,我们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研究制定了《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聊财建〔2023〕12号)。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
为规范实施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结合聊城市实际情况,参考《山东省财政厅等 6 部门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2023—2025 年)〉的通知》(鲁财资环〔2022〕32 号),对原办法《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聊政机发〔2021〕13号)进行修订,制定了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为使本《办法》科学规范,我们向省财政厅做了请示汇报,并与周边地市进行沟通,与市生态环境局共同起草了本《办法》初稿;后结合实际预算资金规模反复修改完善,最后形成了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有12条,主要包含了考核标准、考核方法、补偿标准和资金清算等内容,覆盖了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的各个环节,优化了补偿资金的计算、清算方式。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的通知(聊财建[2023]12号)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