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减污降碳调节资金收缴返还办法》的解读说明
为加快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市财政局牵头起草了《聊城市减污降碳调节资金收缴返还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
本《办法》主要参考《山东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鲁财资环〔2022〕32号),并结合我市实际,旨在加强我市减污降碳调节资金管理使用,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起草过程
为使本《办法》科学规范,我们向省财政厅做了请示汇报,并与周边地市进行咨询,与市生态环境局反复沟通后,起草了本《办法》初稿;再将征求意见稿发送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再次修改完善,最后形成了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分为14条,主要包含了考核标准、返还额度计算方式、各单位责任分工、调节资金用途等内容。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