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聊城市财政局决定自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组织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按照“问题导向、协同共治、标本兼治”的原则,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综合运用行业监管、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加强市县联动,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完善行业治理,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
下一步,市财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加强沟通协作,统筹各方资源,找准查实问题,确保检查质量,持续推动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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