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的宣贯工作,3月18日,聊城市财政局组织开展第二期“以案释法”专题学习活动。活动由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主任满庆利同志主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本期学习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周忠清同志就财政部指导性案例34号进行了分析解读,由表及里深入剖析,阐明了进口产品的定义,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差别歧视待遇的相关政策,面对面答疑解惑,帮助财政业务人员理解学习。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加深“以案释法”的研究和应用,持续开展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学习活动,不断挖掘典型案例,提高财政人员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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