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执法办案积分考核系统项目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时间:2024-01-02 17: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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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1500000202302000443

二、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执法办案积分考核系统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杭州灿江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线索,显示在“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执法办案积分考核系统项目”中,杭州灿江科技有限公司和儒风耀华(山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经调查,本机关认定杭州灿江科技有限公司与儒风耀华(山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事实有移交函、标书特征码一览表、调查笔录等证据证实。

五、处罚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对杭州灿江科技有限公司处以采购金额(200000元)千分之五即1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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