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1500000202402000156
二、项目名称
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1.投诉人:山东天亿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东昌丽都北区小区
2.被投诉人一: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皋东街2号
被投诉人二: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路151号明康综合楼5楼
3.相关供应商: 无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做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1、项目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开标、评标、定标—四、评标方法—4.1、评分标准—业绩: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应明确签订日期,否则不得分)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个项目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注:(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医院物业服务项目;(2)以同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不予计分。”的内容设置有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条款,具有严重的排他性、倾向性;违反了政府采购应当遵循的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我司要求进行核对。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在处理投诉过程中,投诉人于2024年5月17日向本机关提出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终止山东天亿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对聊城市退役军人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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