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聊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部分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机构调整的通知》(聊编〔2019〕4号),聊城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拟向聊城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债权。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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