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聊城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解读说明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聊城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期满。为继续加强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按照中央、省级的部署安排和财政部门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制定了此办法。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同时参考《山东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三、起草过程
为做好《办法》的修订,起草初便搜集整理了中央、省、市三级已印发出台的管理办法并开展研习,起草过程中多次向省财政厅资产处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反复参考对比了省内各市的相关政策文件,经多次研究讨论、沟通协商,形成了《办法》的初稿,在向市国资部门、文旅部门、水利部门等有关部门、单位和部分县市区财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后,根据反馈意见做好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形成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
《聊城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共分十章、45条,主要从国有资本预算管理的收支范围、执行时间予以明确、修订。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的依据、国有资本预算管理适用范围以及遵循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明确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由市财政局、市级国资预算单位和市级国资预算企业各司其职,共同负责。细化了市财政局、市级国资预算单位、市级国资预算企业的职责。
第三章“收支范围”主要明确了国资预算收入的范围、企业年度利润收入、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的上交比例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和补充社保基金外的主要用途。本章中关于企业年度利润收入上交比例做出了调整,按照不同行业划分为:(一)商业类企业30%;(二)文化类、公益类企业10%。
第四章“预算编制和批复”明确了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依据和预算支出编制的程序。
第五章“预算执行”主要明确了国有资本收益上交的程序。
第六章“预算调整”明确了执行中需进行预算调整的情况及相应的程序。
第七章“决算”明确了市财政局、市级国资预算单位在决算过程中各司其职,主要负责的工作和批复决算的时限。
第八章“绩效管理”明确了市财政局、市级国资预算单位执行绩效管理过程中各自承担的职责。
第九章“监督检查”明确了财政、审计等部门依法对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审计、监督和检查。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管理等过程中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和处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章“附则”明确了本办法的执行时间和有效期范围。
文件原文:聊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聊城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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